河北日报讯(记者 解楚楚)从省人社厅获悉,为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根据《京津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协同合作协议(2023—2025年)》有关要求,1月10日,京津冀三地联合编制印发了《京津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同事同标”事项清单(第一批)》,进一步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协同。
该清单公布的15项“同事同标”事项分别是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长期待遇资格认证、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企业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工伤跨省异地就医申请、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该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