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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谷正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2/18 字号:

  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谷正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谷正海简历

  谷正海,男,汉族,1967年7月生,河北青县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85.09--1989.08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基础专业学习

  1989.08--1994.06廊坊市农林局科员

  1994.06--1996.10廊坊市农林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6.10--1997.01廊坊市委办公室三科科员

  1997.01--1998.08廊坊市委办公室四科副科长

  1998.08--1999.09廊坊市计生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1999.09--2000.03廊坊市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03--2002.04大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8.09--2001.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科社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2.04--2007.04文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07--2003.06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2007.04--2009.02廊坊市安次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9.02--2009.04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09.04--2010.02三河市副市长,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正处级)

  2010.02--2011.04三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正处级)

  (2005.09--2010.12在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1.04--2011.08三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11.08--2012.02三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02--2016.11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11--2016.12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6.12--2017.02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7.02--2020.03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20.03--2020.06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20.06--2021.08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08至今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