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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6市最新人事任免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7/19 字号:

  石家庄

  梁昆任石家庄市政府党组成员

  据石家庄日报消息,7月12日,省体育局局长张泽峰一行,到石家庄市就省会城市建设和冰雪运动推广普及工作进行调研,并与市体育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了座谈,市政府党组成员梁昆参加座谈会并讲话。

  保定

  张贵宝任保定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据保定日报消息,7月7日至8日,市委书记党晓龙与来保考察的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雷凡培举行工作座谈并进行调研,双方就推动涿州海洋装备科技产业园建设、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和开展氢能新能源电池、工业电池、储能产业发展进行深入交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闫继红参加座谈。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盛纪纲一同来保。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张贵宝参加座谈。市委秘书长侯晓平参加上述活动。

  沧州

  李凡任沧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据沧州日报消息,7月3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凡带队到运河区、新华区调研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薛青松任沧州市政府党组成员

  据沧州日报消息,近日,市政府党组成员薛青松到市气象局调研,并参加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联席会议,安排部署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秦皇岛

  高向阳任秦皇岛市政府党组成员

  据秦皇岛日报消息,7月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丁伟与中储粮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邓亦武一行座谈,双方就加快推进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有限公司海港粮食储备基地项目(简称海港粮食储备基地项目)进行深入交流。副市长孙国胜,市政府党组成员高向阳出席座谈会。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7月1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振平为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

  张莉为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决定免去:

  李春的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亚洪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1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亚洪辞去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华军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1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华军辞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向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卢政函〔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1年6月2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向华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继华同志为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辛昌亮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继华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杨国富同志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经2021年7月5日县政府党组第七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任命:

  白如玉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泽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王建江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白如玉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王红明同志县司法局燕河营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文广同志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

  廊坊

  丁凌任廊坊市政府党组成员、临空经济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

  据廊坊日报消息,7月7日上午,市长杨燕伟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廊坊临空经济区调研。市政府党组成员、临空经济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丁凌,市政府秘书长李清涛参加调研。

  衡水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2号)

  2021年7月14日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克良辞去衡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14日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3号)

  2021年7月14日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任命:郝建哲为衡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14日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7月14日衡水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闫军为衡水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处处长;

  陈保强为衡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建旭为衡水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曹孟雷为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武对为衡水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峰为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文良为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勤燕为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克文为衡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范晓军为衡水市公安局局长;

  尹为民为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邢广安为衡水市司法局局长;

  郑建合为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顿越伟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战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侯玉东为衡水市水利局局长;

  何洪超为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卫星为衡水市商务局局长;

  刘叶为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高卫红为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崔全星为衡水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左俊勇为衡水市审计局局长;

  王爱民为衡水市统计局局长;

  董洪斌为衡水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贾俊恒为衡水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田智慧为衡水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张俊华的衡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立坤的衡水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职务;

  宋志会的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振才的衡水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韩连生的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海华的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晓红的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军的衡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立勇的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郭铁铮的衡水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许建新的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李乃举的衡水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建勇的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郑建合的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张峰的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建明的衡水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耿伟平的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罗志杰的衡水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张峰的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王凤鸣的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田广的衡水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葛殿朋的衡水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尹为民的衡水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王金才的衡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卫星的衡水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刘元生的衡水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批准:

  王占生辞去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子良辞去衡水市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金才辞去衡水市安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朱同辉辞去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连义辞去衡水市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占营辞去衡水市阜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