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3/06 字号: 大 中 小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崔丛丛)3月4日,从河北省检察院获悉,省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李国忠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国忠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国忠,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国忠在担任唐山市丰润区副区长、唐山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