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3市多人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9-12-23 08:58:00 |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迁西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迁西县滦阳镇卫生院负责人刘友利等人公车私用的问题。经查,滦阳镇卫生院负责人刘友利与副院长蔡国柱违规决定使用本院公务用车冀BDW120接送负责下乡体检工作人员往返迁西。2019年5月14日至6月11日,该车由该卫生院健康办主任李海峰或蔡国柱驾驶,违规在工作日早晚接送工作人员往返迁西,晚上及节假日期间公车停放于驾驶人住所附近。2019年7月21日,刘友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蔡国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保定市清苑区多名村干部骗取危改资金被查处↓↓↓

7月11日,清苑区纪委监委接到实名举报,反映牛庄村部分村干部伙同亲属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针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调查组调取了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底册名单,按照危房改造的申报、审核、验收等流程,逐环节进行核查,并进行实地走访。随着调查步步深入,事情真相慢慢浮出水面,3名村干部很快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

经查,时任村委会主任杨配印利用其舅舅是五保户的身份,与其共谋钻政策“空子”。他在村内随便找了一家正在翻修的房屋,拍了些照片,假冒危房改造材料上报并通过验收,为其舅舅骗取补助款1.44万元。时任村党支部委员王好勇具体负责危房改造事宜。为讨好岳母曹某,也盯上了危房改造补助款这块“肥肉”。曹某每月领取退休金,根本就不符合危房改造户标准,王好勇便想方设法为其虚构贫困材料,将其列入危房改造户上报,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补助款4000元。

与杨配印、王好勇相比,时任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韩景芬的手段更为“迂回”。韩景芬的母亲是低保户,韩景芬却授意其表弟杨某盖房,并以自己母亲改造危房的名义,伪造虚假材料,为其表弟骗取危房改造款9000元。

扶贫岂能先“扶亲”。杨配印、王好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景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鉴于3人的违法行为已过追诉实效,且均主动退回违纪资金,免予刑事处罚。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张树清因管理不严,履责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查清村干部问题的同时,调查组对部门和乡镇的监管责任一并进行调查。因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复查、监督、验收流于形式,致使牛庄村相关人员发生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该区民政局、住建局、北店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或政务警告处分。

霸州:一出穿帮的“二人转”↓↓↓

“霸州市开发区大柏林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郭某、党支部原委员刘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近日,一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群众拍手称快:“这出‘二人转’终于穿帮了。”

原来,郭某和刘某某分别当选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后,为了手里能有些“活钱”用于不合理开支,就动起了“歪脑筋”。2015年,该村危房改造户张某某申请专项补贴,郭某和刘某某商定,以请人吃饭疏通关系、办理手续为由,向张某某索要2000元。后来,又以同样套路索要另外2户危房改造户各2000元。

2018年底,霸州市纪委监委收到了信访举报件后立即成立核查组,通过调取该村危房改造补助名单,找危房改造户了解情况,查清了郭某、刘某某的违纪事实。

经查,从2015年至2018年,郭某、刘某某除向危房改造户张某某等3人索要6000元外,还通过虚报杂工款、制作虚假支付明细表,骗取集体资金、机动地补偿款10.63万元;将企业、村民赞助款以及村街其他收入等15.78万元放入账外账,用于日常支出。最终,郭某、刘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或收缴。

[责任编辑: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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