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大鹏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彦生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娟(女)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郎立惠(女)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薄会军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石明辉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董武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赫晓云(女)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延翔(女)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郭军玲(女)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宣建新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魏立超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李霞(女)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牛杰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复议监督庭副庭长;
刘顺林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诉审查庭副庭长;
张凯雅(女)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诉审查庭副庭长。
免去:
王大鹏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协调指导庭庭长职务;
李彦生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牛杰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鲍立斌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魏立超的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