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4日0时至9月16日24时、9月20日0时至10月2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10月3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北京市高速公路通行。
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市交通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据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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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11 09:00:21 | 来源:新京报
自9月14日0时至9月16日24时、9月20日0时至10月2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10月3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北京市高速公路通行。
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市交通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据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消息
[责任编辑: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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