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格林利夫的《领导的公仆意识》一书描述了服务型领导必备的10个特点,其中之一是“说服”而非“压服”。
“说服”是指通过语言使人接受自己的观点,而“压服”是通过外力或者权力使人顺从。“说服”让人心服,“压服”让人胆服。“说服”的作用持久稳定,“压服”的作用不稳定。“说服”的代价小,“压服”的代价大。
其实,上述道理每一位领导都懂。但是,并非所有的领导都善于利用“说服”的方式对待下属,因为有的领导一旦到了领导位置,看重的是手中的权力,考虑的是自己的尊严。于是,习惯于对下属发号施令,下属稍有不服,不是大发雷霆,就是上纲上线,甚至给“穿小鞋”。这是典型的“长官意志型” (或威权型)领导风格。这样的领导的心理一是心虚,担心下属超过自己而对下属进行压制。另一个是害怕下属功高震主而限制下属。结果,虽然下属被动接受领导,但是上下级之间的距离会越来越远,一旦有个风吹草动,领导的位置就会难保。
很有意思,今天在课堂上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有一位同学的观点很是耐人寻味。他说,在某些单位某些领导的下属,根本不需要“压服”,只要领导的命令一下达,下属就会自然服从。因为这样的下属从内心里就认为领导的任何命令都是正确的,都是必须服从的。这样的下属的确存在。我认为下属之所以这样,一是受儒家传统思想影响严重,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思想根深蒂固,几千年封建社会所致。二是下属能力实在是差,他们的职责就是言听计从,没有分析判断能力,不具备个人观点。说来道去,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领导太强势,使下属形成了心理定势,就是服从,或者他们内心明白反对也无济于事,最好就是服从。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必须保证所有命令都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否则,将会导致失败。
当然,“说服”需要时间和耐心,还需要方式方法和艺术技巧,有的时候效率会比较低,而“压服”有时效率反而会较高。因此,对于“说服”和“压服”不能一概而论,作为领导者,必须视情况而定,在能够利用“说服”手段而不影响大局的时候,那当然是用“说服”的手段,而在紧急情况下,利用“压服”的手段也是必要的。这需要领导择其而用之。
领导者切莫以性格特点决定领导风格,而要以领导职责的内涵为宗旨,要深谙“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服务”,或许“说服”自然就多于“压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