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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转移河北的医疗器械产品可优先审批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8/01/22 字号:

  近日,省食药监局印发的《河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试行)》提出,对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要求,由京津转移到河北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申请实施优先审批。

  《河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试行)》还提出,对诊断或治疗罕见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诊断或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治疗手段的医疗器械;专用于儿童,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列入国家、河北省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临床急需且在本省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或虽在省内已有同类产品上市,但产品供应不能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的医疗器械;在本省首次注册的申请,实施优先审批。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