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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雾霾阻击战:首周揪出千余企业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时间:2017/09/12 字号:

  雾霾阻击战首周揪出千余企业

  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满5个月,此次行动的范围和力度史无前例。9月1日,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启动。上周是京津冀秋冬攻坚强化督查的第一周,据环保部透露,督查组共抽查了8492个具体任务点位,发现其中的1471个点位存在环境问题。近日,京津冀多地发布攻坚行动细化方案。

  □强化督查

  5个月查出2万多企业

  今年4月开始,环保部从全国抽调环境执法人员,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并密集通报每日督查结果。

  9月1日,环保部通报,4月7日至8月31日近五个月的时间里,环保部派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已完成10轮次督查工作,28个督查组共检查41928家企业(单位),发现22832家企业(单位)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54.5%。

  涉气“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问题突出。据环保部统计,7180家涉气“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问题占前10个轮次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31.5%。其中,未列入当地“散乱污”企业清单内的有4132家,均无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仍在违法生产,废气直排;列入当地清单的3046家中,有466家企业未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有554家企业仍在违法生产,133家企业临时停产躲避检查,11家企业恢复生产或有恢复生产迹象。

  此外,督查中还发现,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问题较普遍,这类企业有4496家。问题企业占比较大的还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查出3310家。

  散乱污影响愈发明显

  这五个月来强化督查行动的范围和力度史无前例,针对的目标不是以往的重点大企业,而是以小作坊为主的小散乱污企业。

  今年,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重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从造成京津冀大气污染的两类工业污染源看,重点污染源明显好转,“散乱污”企业,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也就越来越明显。截至6月中旬统计显示,各地重新梳理排查后的“散乱污”企业已增至十余万家。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表示,散乱污企业对经营者个人可能会带来一些收入,但是这些收入都是在牺牲环境的前提下获得的。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夏祖义介绍,由于“散乱污”企业量大、面广,几乎没有任何治理设施,污染物直接排放至环境。以一个“散乱污”企业为例,其工艺排放、燃料排放、冬季取暖、物料运输、物料储存等环节都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十余万家企业分散在京津冀各地,直接排放污染物,其影响可想而知。

  □攻坚首周

  虚报完成情况最突出

  9月1日,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启动。

  上周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至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的第1周。各督查组重点对“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的21个督查组共抽查了8492个具体任务点位,发现其中的1471个点位存在环境问题。

  环保部透露,“散乱污”企业虚报完成情况、逾期尚未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改任务、“散乱污”企业未停产整治等现象最为突出,占一周发现问题总数的93.6%。部分地方“散乱污”企业虚报完成情况最突出。督查组随机抽查地方上报已完成整改的“散乱污”企业8195家,发现有737家“散乱污”企业存在虚报完成现象,其中有368家尚未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有369家未完成提升改造任务。从城市来看,河北省保定市、河南省滑县和濮阳市发现问题最多,分别有391家、166家和76家。

  此外,“散乱污”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情况仍较为普遍。已列入当地“散乱污”整治清单内应该完成任务的531家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其中山西省晋城市、阳泉市和长治市发现问题最多,分别有186家、108家和96家。

  部分地区仍有清单内“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现象。109家已列入当地“散乱污”整治清单内的企业存在违法生产或有生产迹象,其中河南省焦作市、山西省太原市和河北省保定市最多,分别有20家、18家和17家。

  □各地措施

  北京减排升级

  唐山天津钢铁限产

  京津冀多地发布了2017年至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细化落实方案。三地均明确要进行错峰生产。其中,北京将坚决退出水泥生产行业,建材、化工企业要错峰生产。唐山、天津采暖季钢铁限产50%,唐山铸造企业及水泥、砖瓦窑、陶瓷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唐山近日启动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对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及焦化、铸造、建材、运输等行业错峰生产和运输作出明确规定,今年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市内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小时以上;铸造企业及水泥、砖瓦窑、陶瓷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9月7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部署会。北京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审议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北京市细化落实方案》。减排措施将升级加码,除了重点聚焦重型柴油车管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扬尘管控等,还将采取一系列力度更大、措施更严的“自选动作”。空气质量改善同比恶化明显、排名靠后、重点任务未完成的区将被公开约谈、严肃追责。

  □声音

  整改环保无关企业大小

  中央环保督查切实提高了地方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但当前也有一种舆论认为,环保督查只针对中小企业,而放过大企业。

  人民日报刊发评论称,这种看法显然是片面的,不符合环保督查总体事实。之所以产生这种“抓小放大”的不实舆论,与信息不对称、利益相关者别有用心地传播不实信息混淆视听有关。实际上,各级环保部门在环境管理中,始终坚持把所有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而且对排污大户还实行重点监管。对重点监控企业的要求严于一般企业。在如此监管之下,大企业的环境行为普遍比中小企业规范。另外,中小企业数量多、分布广,相当一部分位于工业集中区之外,离老百姓近,排放扰民较多,群众反映较突出。中央环保督查组受理的信访投诉基本上都是由中小企业引起的。也有一些地方平时比较重视抓大企业,对存在诸多环境问题的中小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中央环保督查来了,只好运动式地狠抓一阵,给人一种环保督查只抓中小企业的错觉。整改环保问题,是偿还以前粗放式管理的欠账,弥补过去没有依法监管的缺课,不能由此得出中央环保督查“抓小不抓大”的结论。在这一过程中,有的地方确实存在着方法简单、粗暴执法、“一刀切”的问题,但不应将这笔账记在中央环保督查头上。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零容忍,一视同仁严格依法查处,不搞“看客下菜”。每一个企业都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合法排污、守法经营,谁都不要罔顾事实鸣冤叫屈,企图让政府“放一马”。

  本版文字赵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