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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禁开车接打电话看信息等危险行为

来源:河北共产党员网 发布时间:2017/04/17 字号:

  事实:解放网报道,2016年12月20日18时许,崇明区北新公路由北向南方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将一名路人撞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而事发地点正好被道路上的电子监控拍摄到。根据道路电子监控显示,当时顾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本市崇明区北新公路由北向南行驶,顾某明知看手机会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况下,仍然低头看手机,导致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已偏离道路中间,在行驶至道路里程碑5.6公里附近处,撞到同方向在前步行的被害人黄某。黄某在事故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事故认定,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认定顾某具有自首情节,并在案后积极赔偿被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顾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田元微评论:害人害己,这就是开车看手机带来的惨重后果!事实上,在我们身边,开车看手机已经不是个别现象。等红灯时看,等到绿灯了还在看,后面的车“滴滴”之后才起步前行。最可怕的是,开车时有了信息也要看,一只手扶着方向盘,一只手划拉显示屏,一会儿抬头看看前面,一会儿低头看看手机。更要命的是,有些人还会一边开车一边发信息。当你把开车当儿戏时,车祸就离你不远了。车祸猛于虎,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据悉,从3月25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生效实施。该条例第34条第7款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期待上海的这款条例“入法”,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